揚州市興業助劑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全本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現將揚州市興業助劑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的情況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揚州市興業助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27日,位于儀征市大儀鎮圣棠村村委會西北方向約100米,法定代表人為姜業朝。根據企業2005年8月25日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可知,企業原為C2661化學試劑和助劑制造,企業產品為粘合劑、增稠劑、印花漿,企業占地面積約2000m2。
根據環保部門的相關文件要求,揚州市興業助劑有限公司于2021年底不再進行生產制造粘合劑、增稠劑、印花漿,并于2022年2月將企業經營范圍變更為“一般項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劑銷售;新材料技術研發(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揚州市興業助劑有限公司地塊在今后將繼續保持原狀,不再進行生產作業,僅進行倉儲和銷售活動。
二、污染識別階段主要結論
第一階段調查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結合原場區各企業平面布置、產品方案、生產工藝、原輔材料使用情況及污染物排放情況等,對調查地塊內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及污染區域進行識別:正常運營狀態下的污染因子主要為石油烴、苯并[a]芘、有機碳、酸堿、苯乙烯。
同時對調查地塊周邊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分析,識別出周邊企業本次調查地塊的潛在污染因子:地塊周邊企業的主要污染因子為石油烴、pH、苯并[a]芘。
三、場地環境初步采樣調查結論
1、樣品采集
本次采樣工作歷時1天,共設置5個土壤采樣點位,現場采集22份土壤樣品(含2份現場平行樣)送江蘇邁斯特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檢測分析。地下水采樣工作委托江蘇邁斯特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進行,共布設了4個地下水監測井(含1個地下水對照點),共采集5份地下水樣品(含1份平行樣品),全部送至江蘇邁斯特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檢測分析。
2、土壤污染評價結果
經初步調查結果分析,地塊內土壤采樣點檢出物中有機碳的含量與周邊環境相近且土壤無酸化或堿化,其他檢出物均未超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該地塊符合后續工業用地的用地要求。
3、地下水污染評價結果
經初步調查結果分析,地塊內地下水采樣點檢出物中石油烴未超出《上海市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篩選值補充指標》(滬環土【2020】62號)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有機碳的數值與周邊環境相近,其他檢出物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Ⅳ類水相應標準限值。
綜上,揚州市興業助劑有限公司地塊因長期的生產活動受到了一定的影響,但影響不大,未超出標準值且檢出值與地塊外對照點的檢出值相近,本次調查地塊符合第二類用地要求,調查工作在此基礎上可以結束。
四、建議
(1)本報告編寫和結論均嚴格基于地塊在調查期間的現場環境狀況和通過盡職調查獲取的地塊及周邊歷史信息。若地塊在本次調查結束后出現任何由于自然、人為因素引起的重大變動并造成地塊內出現疑似污染等情況,業主方應立即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備,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重啟調查工作。
(2)對地塊進行定期巡查,避免地塊受到人為擾動??刂坪捅3衷摰貕K現有的良好狀態,杜絕地塊的監管真空,防止出現人為傾倒固廢、偷排工業廢水等現象。
(3)本地塊在后續開發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上報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五、公眾查閱場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場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簡本在江蘇原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gracexiyi.com/)網站上登載,公眾可即日起登陸查閱。
六、公眾意見反饋聯系方式
場地責任單位:揚州市興業助劑有限公司
聯系人:姜總
場地調查單位:江蘇原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周工
電話:18248711688
電子郵件:549765749@qq.com